(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济宁学院官网(http://www.jnxy.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高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疫情和岗位报名情况,适时通知应聘人员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高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报名人员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济宁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将该表重新命名(格式统一要求为“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学位+专业”,如:教师岗位**+某某+研究生+博士+***专业),然后发送至电子信箱jnxyrc@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材料及相关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资格审查采用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审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包括:(1)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3)《济宁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下载附件2统一使用A4打印纸、粘贴电子照片后自行打印,资格复审时当场在承诺书落款处手写签名);(4)海外留学人员或港澳台院校毕业研究生应聘的,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5)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学籍成绩单》或其他书面材料证明(如毕业论文等)的原件及复印件;(6)应聘教师28、29、30、31、32、33岗位和辅导员1岗位的人员还应提交中共党员证明材料(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等)。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招聘可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