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岗位面试内容为回答问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科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要求考生回答4个问题,每个问题回答时间(含思考时间)不超过7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所有专项公开招聘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0分以上的(含7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通过官方网站公告,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教师岗位专题试讲得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编辑岗位专业题(第二、三、四道)总得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环节,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hbdx.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结果备案、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后,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七、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如下:制定招聘活动防疫指南,对面试场所进行全方面的消杀,排查工作人员及考生健康状况,配备防疫物资;对进入面试考场人员检查口罩佩戴情况,有序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进行实名登记。候考室要求间隔2米以上,由工作人员维持秩序。
考生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和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hbdx.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hbdx.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5306849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5306893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机关纪委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