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县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应聘者递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查看应聘者的学历、资历,业绩等是否达到条件要求。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于2020年5月25日前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三)组织业绩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业绩评审分为面试答辩(岗位能力考评)和业绩材料评审两个阶段。
1.面试答辩。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重点评审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主要评审其专业知识功底和教学实践能力,通过现场陈述和答辩及微格教学等方式进行。面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应聘者可进入业绩材料评审阶段。
2.应聘者面试报到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属实后退回原件。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业绩材料评审。对达到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者进行业绩材料集中评审,业绩材料满分为100分,着重考察审核竞聘者的基本素质、工作业绩、个人荣誉和学术能力。专家组依据校长、教师业绩材料评审要点,审核应聘者本人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等级量化评分。
4.业绩评审专家组由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教研员、教育管理专家等组成。
5.应聘者的业绩评审综合成绩按“面试答辩得分占60%、业绩材料评审得分占40%”折算合成,取小数点后两位。竞聘者业绩评审综合成绩将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根据评审情况按应聘岗位及学科岗位类别设立合格分数线。
(四)考察与体检(具体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县竞聘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的业绩评审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组织进行考核和体检。体检须在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组织考核小组对“农村特级教师”、“农村学科带头人(农村省级骨干教师)”人选进行实地考核。
1.同一岗位(学科)类别的应聘者,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聘用岗位。其中,若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数者,以面试答辩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业绩材料评审得分、面试答辩得分均相同情况下,由县竞聘领导小组商应聘人员确定,并取得一致意见。
2.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预录。空缺的竞聘岗位,可以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预录名单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报县政府审批通过后,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其中需要从县外调入或从民办学校调入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所聘用人员属于在编在职人员的,所聘用人员为民办学校任职任教人员的,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规定(试行)》(琼人社发〔2018〕518号)相关规定的,可以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属于退休教师的,建立劳务关系。
县教育局、用人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农村省级骨干教师)”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聘用人员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明确任期内的目标责任。签订的合同期限为3年(含3年),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县教育局和学校将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强化对聘用教师的管理与考核,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和机制,考核结果作为确定相关待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六、本公告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保亭县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第二批公开竞聘岗位计划表
2.保亭县面向全国竞聘第二批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下载>>>海南省保亭县面向全国公开竞聘第二批农村地区优秀教育 人才公告.docx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