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科目面试
进入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3:1的岗位,参加了笔试且有成绩的参考人员全部确定为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须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考信息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与应聘岗位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考生如系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需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专业科目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进入资格审查。
递补资格审查要求与首次资格审查相同。
出现无递补对象、递补对象资格审查不合格、全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部分放弃参加面试等情况的岗位,造成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名额达不到3:1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按程序直接进入面试,但专业科目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将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轮体检、考核、拟聘等所有资格。
专业科目面试采取试讲、特长展示、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专业科目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专业科目面试通知书》。专业科目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招聘单位会同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下同),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进入体检人员由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招聘单位会同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本次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向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609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市教育和体育局、招聘单位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八、考核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参照《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选择岗位
拟聘单位和拟聘岗位在发布拟聘公示时一并公告。
1.选岗办法: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考生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若《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2.选岗时间及地点:选岗时间及地点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
十一、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填写《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无条件取消其公招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十三、特别提示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体检日程等,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考生必须妥善保管网上报名打印的《报考信息表》、《准考证》,考试招聘后续各环节都须出示此凭证,直至保管到递补聘用环节结束。表证丢失,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27-5269672;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0827-5813636。
十三、本公告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巴中市市直属学校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pdf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