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考核,学校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本人。应聘人员应完整如实填写《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专用邮箱(zhaopin qztc.edu.cn)进行申诉,申诉机会仅一次,资格初审要求补交材料的,应在要求时间段内及时提交,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程序
考核设二级学院考核和学校考核两个环节,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
1.二级学院考核:由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组织,主要形式包括个人述职、学术答询、开展学术讲座、参加学院教研活动、午餐会等;
2.学校考核:由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以审核性考核、试讲(10-15分钟)、回答评委提问等综合考评为主要形式;
3.考核过程:一般为2天,第1天上午报到,下午参加二级学院考核;第2天参加学校考核。通过考核的报考人员第3天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
注:来校参加考核的报考人员由学校负责安排在校内招待所或学校周边宾馆住宿,住宿费用由学校支付。待正式入职后,按规定报销来校面试往返交通费。
(二)考核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学院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考核。原则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考核。
(三)考核成绩
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其中二级学院考核占比40%;学校考核占比60%。考核成绩将在泉州师范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通过考核的报考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待正式入职后予以报销。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学校组织到指定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学校通知本人。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由泉州市教育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学校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学术规范、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如有材料不完整或信息失实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师范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协议,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或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公开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聘期5年(含试用期)。聘期内提出调动、辞职等离校要求的,根据双方协议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如符合学校引进人才条件的(详见附件3),与学校签订《引进人才工作协议书》,享受学校引进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贴、科研启动费以及过渡房或租房补贴等,服务期至少8年(含试用期)。对未满服务期提出调动、辞职等离校要求的,根据双方协议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另外,学校将协助引进人才申报各类省、市人才项目,如入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可享受25-200万元安家补助;又如入选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可享受10-200万元生活补助和工作经费。
链接:福建省、泉州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详见http://www.qzgccrc.com/)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师范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12393,22781630,22919635,22906239。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岗位需求情况表.xlsx
泉州师范学院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