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用人需要,采取技术考核和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直接进入考核。术科教师岗位的考核方式为技术考核和面试。非术科教理岗位的考核方式为面试。
(二)技术考核
技术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术科水平能力,采取评委打分,实行百分制。技术考核成绩达8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面试环节,技术考核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试讲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岗位的适应性。面试考核内容包括2分钟自我介绍、30分钟说课试讲、8分钟回答评委提问等三个环节。评委就说课试讲成绩打分得出面试考核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评分标准详见《湖北师范大学专项公开招聘面试考核评分表》。
(四)面试考核成绩
面试考核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评委意见双挂钩,考生面试考核成绩达80分及以上,且考生专业能力水平的评委得票数达三分之二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成绩相同,科研成果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的标准。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师范大学(http://www.hbnu.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由湖北师范大学另行通知,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和湖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bn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湖北师范大学人事处(http://www.rsc.hbn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4-6572927
监督举报电话:0714-6573376
附件.湖北师范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ls
湖北师范大学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