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1)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为问答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合格分为60分。如有放弃面试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试讲:
(1)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试讲对象。
(2)试讲形式为模拟上课(无学生),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试讲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等,试讲时间为15分钟。
(3)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在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40%+试讲60%)60分以上的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列入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教师招聘网示7个工作日。公示不通过的,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对聘用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聘用人员如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应聘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由南湖区教育体育局、南湖区人力社保局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笔试面试试讲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均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37/index.html)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中发布。
4.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0573-82082555;
监督电话:0573-82058801、0573-82058367。
附件_ 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
2020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