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和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行负担。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形成的空额,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核、调档审核
考核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工作期间、待业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对在大学期间、工作期间、待业期间,受过法律追究和纪律处分的,或考核时无学籍档案的,或参加“***”等邪教活动、受到治安处罚的,均视为考核不合格。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应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通过函调方式调取其档案,主要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对无学籍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录用
经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以及个人档案审核合格的,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并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签订最低三年服务期聘用合同。
四、监督
按照招聘工作要求,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报名、考试、面试、体检等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政策、程序、结果的公开、公平,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
五、其它事项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自然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竹溪县教育局,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附件:
1.竹溪县2020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2.竹溪县2020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咨询电话:0719—2731147(县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719—2726202 (县纪委监察委)
竹溪县教育局
2020年4月29日
附件3
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一、本人自觉遵守竹溪县2020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的各项规定,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均真实、准确。
二、本人所填报名信息准确、有效,并对照公告与本人情况认真核对无误。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对因填写错误及缺失证件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
三、保证做到认真核对本人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的相关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决不报考。
四、本人认真阅读了公开招聘公告及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等相关招聘信息,理解其内容,符合招聘条件,不属于不符合招聘公告报考情形的考生。
五、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真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报考者本人签名:
本人身份证号码: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