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时间与地点:5月16日8:30-12:00;德清县电大(德清县武康街道舞阳街1235号)。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笔试与面试
笔试时间初定5月17日。面试时间初定5月24日。具体考试日期视疫情防控情况再定,以公告为准。笔试、面试公告届时公布在“湖州·德清”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栏目(县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www.deqing.gov.cn/zqdh/xjyj/index.html,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责任自负。
(一)笔试
采用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招聘计划3名以下的按1:3确定。
面试形式为微型课(按照上课环节进行无学生的授课),其中部分学科还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音乐:弹唱、舞蹈;体育:体育基本技能;美术:场景速写或命题作画;影视后期制作:影视成像及后期处理技术;学前教育:弹唱、舞蹈、绘画)。
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其中一项未满60分的,则取消招聘资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50%+微型课50%,其中音体美学科、影视后期制作、学前教育学科按笔试40%+微型课30%+专业技能测试30%,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类别分别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微型课成绩次序排位高的在前)。
五、体检与考察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则取消招聘资格。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考察,待公示无异议后,再参加选岗及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资格保留1年。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均取消招聘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州·德清”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报考学段学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再按规定办理新增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5年,未满5年的不得调离德清县教育系统。
七、其他事项
1.已就业或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由本人负责处理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或聘用关系。
2.2020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留学人员学历学位须于2020年5月9日之前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其中2020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报考中职教师的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4.经认定,符合德清县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可享受相应政策。
5.本公告由德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2-8367916、8063783。
附件:
德清县教育局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