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引进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入编、聘用手续。
2.引进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报到者,取消引进资格。
3.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服务期为5年。
五、相关待遇
(一)住房保障
1.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引进人员统一安排公租房,首聘服务期内个人免交房租费。
2.首聘期内在我县境内购买首套住房的,A、B类人员,分别给予购房价20%、5%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一次性补贴
签订聘用合同的A类、B类人员分别给予30万、1万元一次性补贴。
(三)职称聘任
在原单位已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经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在岗位限额内聘用。
(四)家属安置
签订聘用合同的引进人员在我县工作一年以上,配偶是党政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可以随调。适龄未成年子女入学,由县教体局安排就近入学。
六、管理规定
引进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服务不满5年解除聘用合同的,退还购房补贴和一次性补贴,同时终止其他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监督。
(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八、其他
(一)引进人才工作不收取个人任何费用,信息均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hhy.gov.cn/)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二)本公告由县教育体育局、县人社局、县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2—80116320552—8023309
0552—88580110552—8212488
附件:2020年怀远县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申请表.docx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怀远县人社局、怀远县人才办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