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内容
正副园长、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等提出的目标要求为准。包括幼儿园管理的理念、教师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及学校规划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基础知识和管理实务。
(4)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登记表(打印手写签字)
(3)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本;
(5)毕业证;
(6)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7)普通话证二级乙等及以上;
(8)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
(9)相关工作证明;
(10)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11)在编在岗人员、定向生、委培生和特岗教师须出具原单位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2)其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下一名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3.面试
(1)人员确定
面试考生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具体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
因考生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等候递补面试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未到场等候递补面试的人员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2)时间
面试时间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通知。
(3)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道德修养、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
(4)评委及评分方法
面试评委每组不少于5人,由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满分为100分,评委根据应聘者表现分别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考官的平均分(即:考生的面试得分=剩余考官的总分÷剩余考官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5)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4.成绩公示
统分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试成绩排名
以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如笔试成绩相同,须进行追加笔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
(六)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考核和体检,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靠前在拟聘名额范围之内的考生作为正选,考试成绩排名靠后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考生如不按要求参加考核和体检则视为放弃聘用和递补资格。
招聘工作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等方面的情况。未能按时提供考核材料或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等候递补对象中递补。
考核合格后,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复查后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等候递补对象中递补。
(七)报到选岗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由区教育局通知入选人员报到选岗。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报到选岗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由下一名等候递补对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报到选岗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教育局报区政府批准聘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派出所等部门按职责权限给聘用人员办理入编、聘用、工资和入户等有关手续。
(九)签约
聘用人员须与区教育局签订幼儿园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离学校的申请。任职期间不服从区教育局工作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岗位另行补录。
五、工资待遇及要求
(一)工资待遇:按我区现行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由区财政发放。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5年期限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一年);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试用期满后,被录用的园长、副园长应在所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才能申请流动。
六、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核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38888072
网上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898-66755323、66755313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