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聘人员携带资格审查所需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3.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更换的,请尽快与报考单位联系确认。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4.面试有关事项通知请及时关注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获知。
5.当前为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请各位考生资格审查时必须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健康码异常的,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并相互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如有发热等异常症状,请提前告知。
现场资格审查咨询电话:15725377803
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