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http://rsc.qlu.edu.cn有关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博士研究生,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工作相关的内容知识,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根据不同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有资格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具体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http://rsc.qlu.edu.cn有关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所有岗位聘用人员为齐鲁工业大学控制总量内的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省及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631902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3501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2: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