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芜湖教师招聘 安徽师范大学人才招聘公告【2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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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0年度安徽师范大学人才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选聘岗位
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具体学科方向或专业等要求见附件。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求真务实、敬业乐业、甘于奉献,能够以“四有好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业务条件
学历和资历要求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执行。
(三)健康条件
应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年龄条件
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4月20日以后出生)。人文社科类高层次人才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4月20日后出生),自然科学类高层次人才不超过45周岁(1974年4月20日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按具体岗位要求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政策待遇
(一)人才安家费
1.对于教学科研岗位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学校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17〕75号)还提供安家费、科研支持经费等,标准如下(见表)(税前,单位为人民币,下同):
优秀人才安家费上浮10%,高峰学科、紧缺专业、师范及工科认证专业需引进的人才安家费上浮20%,特别优秀人才安家费上浮30%。
2.硕士计划若能引进相应专业的博士,则按重点支持计划兑现博士安家费。非教学科研岗位引进的博士原则上不提供安家费。
(二)住房。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提供周转房。
(三)博士配偶安置。对特别优秀或者急需的博士,其配偶在异地工作,学校可酌情安排配偶工作;或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实行有偿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