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还应提供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的扫描件:
①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②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国际上著名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主要提供被收录论文检索号及影响因子,可在论文目录中注明。
③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⑤主要代表性论著5篇(册),可用复印件(封面、有个人姓名页面)。
特别提示:报名阶段学校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不接受任何人提交或转交的任何材料。请详实填写个人信息,请勿复制粘贴,填写完成提交前请检查是否出现乱码等情况。因个人疏忽导致信息录入不全或乱码者,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报名时间:全年招聘,具体报名时间和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学校适时发布接受报名的岗位,并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发布面试名单。未能开考岗位,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专业方向,并重新发布公告,7天后重新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学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会同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公开招聘系统公布(http://zhaopin.tjau.edu.cn/)。
(三)面试考核
主要采用学术考核的方式,包括试讲、学术评价等环节。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应聘者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进行量化测评和评价。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在我校公招系统发布(http://zhaopin.tjau.edu.cn/)。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或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需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
(五)政审与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核方式:审查应聘人员在原单位或学校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情况;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临时性的工作合同,合同周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应聘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践和工作。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情况等,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果将作为进入下一部程序的依据。
(六)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录用人员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应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并到我校报到。有特殊情况者须向人事处提交申请,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的,我校可单方面解除就业协议或终止人事调配手续。应聘教师岗位新入职人员(中级及以下职称或办理派遣入职手续者),应服从学校安排,从事不少于2年学生工作或其他行政工作(坐班),并于报到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备案等阶段,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出现岗位空缺,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出现岗位空缺时,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岗位并在公开招聘系统重新发布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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