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应聘者请将下述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见附表):
1.本人简历(从大学至今,时间不间断);
2.应聘申请,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和经费计划以及学校配套条件要求等;
3.本人各类证书扫描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4.本人科研、论文论著等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会同用人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http://www.tut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三)面试考核
面试包括试讲、答辩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单位网站(http://www.tut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期满,由实践部门出具岗位实践综合鉴定,鉴定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需在公示后12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3个月),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学校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聘用人员为学校正式员工,学校与之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单位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咨询电话:022-88181506洪老师022-88286192杨老师
监督电话:022-8818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