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工作统一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鹰潭市技工学校组织实施。采取备课加试教形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聘人数与岗位遴选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报名人员如具有“双师型”资格、副高以上职称、研究生以上学历、特殊高技能人才,经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降至该比例为1:1。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同时明确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和内容以及说明事项。
3.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遴选计划不再调减。对因考生临时缺考或违纪等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情况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4.面试成绩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
(三)面试办法
1.面试环节
面试由备课和试教两个环节组成,满分各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和组织方式
(1)备课:在指定教材中临时、随机抽取章节,备课时间为40分钟。(参考书目详见附件3)
(2)试教:根据备课内容进行试教,试教顺序随机抽取,试教时间为15分钟。
3.成绩计算
总成绩=备课成绩×40%+试教成绩×60%
4.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考生成绩在鹰潭人事考试网网上公布。
(四)考察、体检和复核
1.考察。根据面试总成绩,原则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差额人员,经考察组考察人员的学历、职称、“双师型”资格、工作业绩等,并对考察人员资格进行档案审查,全面了解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考察结束后,市人社局党组综合考察情况和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按照1:1确定拟选聘人选,面试总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选聘人员的唯一依据。
2.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本人负担。
3.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因体检、考察、复审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额,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但总成绩要在70分以上)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复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调动入编手续。最低服务期五年。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学历高于遴选岗位设置要求的或者报考人员具有“双师型”资格、副高以上职称、特殊高技能人才,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同类相近,专业认定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核定。
2.报考人员为博士及正高职称的,由鹰潭市人社局考核同意后,按《鹰潭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聘用后享受市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等高技能人才,可按省有关政策直接通过考察的方式引进到技工院校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岗位任教;经认定为学校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引进到相关岗位任教。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填写好《鹰潭市技工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详见附件4)发送至鹰潭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邮箱(rsjsyk6440388 163.com)。
3.本方案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鹰潭市技工学校负责解释。
4.本次遴选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鹰潭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01―6440388(鹰潭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01-6275311(鹰潭市人社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701―6446291(鹰潭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节假日除外)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