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按照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为试讲。由专家组成考核组,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技能水平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及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将提前通知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面试成绩按×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50%。
2、考核安排
(1)面试及试讲时间、地点及办法将通过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经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3-85965558
联系人:邵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3-85965510
联系人:姚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举报电话:025-52853507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 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025-83236078。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