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具体人员名单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一般招聘职位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
3.面试前资格审查
(1)拟入闱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招聘职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彩照以及《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用人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主管部门及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4.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面试入闱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职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5.面试工作。面试的时间、方式另行公告。
6.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职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六、考试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为2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职位表中另外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般职位笔试科目卷面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分100分、申论知识卷面分100分或专业知识卷面分100分。一般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基础知识+申论或专业知识成绩)]/2+面试成绩。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零分为无效成绩。
七、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职位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2.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公告》规定执行,行业(职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考核由市、县(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内容。考察时还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拟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4.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由市、县(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各级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规范聘期管理。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享受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事业单位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本公告和职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限中共党员的,含中共预备党员;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均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十一、监督、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临川区:0794-8423680;东乡区:0794-7097961;
南城县:0794-7222223;黎川县:0794-7121901;
南丰县:0794-3226133;崇仁县:13507940096;
乐安县:0794-6668355;宜黄县:0794-7610557;
金溪县:0794-5259032;资溪县:0794-5792329;
广昌县:0794-3617709;高新区:0794-7069199;
东临新区:0794-7825283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职位表》中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