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其他:研究成果、学术论文和已获荣誉等;
(6)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3.资格审查要求。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初审结束后,通过初审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人数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提出面试人选,报市人社局确认后,可直接进入面试;通过初审人数大于招聘岗位人数的,进行面试+专业测试择优选聘。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之和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四)专业测试(权重70%)+面试(权重30%)
1.专业测试及面试
时间:暂定5月初,视疫情情况再定,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地点:新余学院(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2.专业测试方式及内容: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结合本专业内容进行(时间45分钟)评委提问10分钟(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评)。
3.面试内容:综合知识测评,通过面试,从多方面了解应试者的理论素养、求职动机、综合分析能力和人文涵养(时间10分钟)。
4.专业测试及面试程序:
①报到、候考。参加专业测试及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
证件(身份面试通知单)于(暂定5月初,视疫情情况再定,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上午8:00前到达考候室报到,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而后实行封闭管理。
②抽签。参加专业测试及面试的考生进行抽签并按序号确定考试顺序。
③专业测试及面试。考生在联络员引导下分别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备课、专业测试及面试室,进行试讲、答题。
(五)确定聘用人员
由考评组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评议,专业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等额分专业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出现相同岗位拟聘用人员分值总和相同情况,则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者,则需进行加试确定。如出现有人放弃签约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七、政治审查
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其空额不予递补。
八、聘用与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体检(时间另定)。待资格复审合格后方能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其空额不予递补。
(二)公示。政治审查、资格复审、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市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后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三)聘用管理。公示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通过后办理上编和相关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新余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0-6666026(新余学院)
0790-6736011(新余市人社局)
附件1《新余学院公开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新余学院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