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满分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统一设定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及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试教、答辩、专业知识测试各项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签订就业协议
我单位与考察及体检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因考察、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我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四)考察
主要考察思想、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并进行资格复查,其方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体检
体检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后,于2020学年开学前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暂不定岗位等级。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教育信息港及石岐区办事处网站公布。
(二)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遣到我市者;
3.未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4.因个人原因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
5.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7.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8.放弃聘用资格者;
9.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10.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三)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资格的,3年内不得报考本区教师岗位。
(四)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中山市石岐区办事处负责解释。
中山市石岐区办事处咨询联系电话:0760-3328070。联系人:阮老师、陈老师。
中山市石岐区办事处监督投诉电话:0760-23328302
中山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中心监督投诉电话:0760-89989922
石岐区办事处政府网:http://www.zs.gov.cn/sqq/index.action
附件:
1.中山市石岐区办事处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岗位表.doc
2.中山市石岐区办事处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报名表.doc
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区办事处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