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存在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应聘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1:3比例方可进行笔试,若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试招聘
1、采取考试招聘所有岗位,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成绩均按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2、笔试的形式、内容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
(2)考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教育厅和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官网上进行公布。
3、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专业技术展示和说课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知识。
(2)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每个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的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4)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或采取加试。
(5)面试前3天,由我校对面试人员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体检,考试总成绩排名在拟招聘名额范围之内的考生作为正选,考试总成绩排名靠后且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安排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如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到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通过的人员,学校安排对其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责任担当等,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不真实,准确的,取消招聘资格,按照考核成绩排名先后,依次替补为考察对象(各项成绩须在合格分数线以上)。
(六)公示与聘用
通过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有问题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办理拟聘人员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考核合格的办理入编手续,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录用资格。
(七)待遇
按照本单位同岗位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联系人:钟海迎、郭义美;联系电话:0898-68915480,13876333963、13700418486,电子邮箱:nkzz5480 163.com。
单位地址:海南省龙华区海垦路65号
邮政编码:570226
监督电话:68951586
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