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讲微型课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备课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讲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讲课题目现场指定。
(四)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满分为100分,应聘同一岗位因报名人数较多而无法在同一面试考场完成面试的人员,成绩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计算方法为:用本岗位应聘人员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岗位各考场应聘人员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用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应聘人员的原始面试成绩,所得结果即为加权后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三、注意事项
1、因疫情防控需要,应聘人员凭“西安一码通”或有关健康证明进入考点学校,非绿色码且无健康证明者不得进入。应聘人员需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除面试过程外,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消毒等防疫工作。拒不配合者,取消面试资格。
2、应聘人员应提前熟悉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于面试当日7:20前进入考点、进行身份确认、测温、抽签等。迟到者视为弃权。
3、应聘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4、应聘人员携带的手机等所有电子设备在进入考场后须关闭电源并交工作人员统一密封保存,如有不交或少交者,取消面试资格。
5、应聘人员不得携带各类教辅材料和教学参考用书。备课纸由考务组提供。
6、应聘人员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7、面试时间剩余2分钟时,计时员给予一次提醒。
8、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需在成绩单签字确认。
9、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面试工作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对违反面试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10、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应聘人员在面试结束后方能离开考场。
11、应聘人员须保持通信设备畅通,因联络不畅导致有关事项没有通知到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29-87437327(工作日)
区人社局:029-87453862(工作日)
电话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
西安市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