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
岗位编号为A01-A08的岗位考核方式为:④直接考核;
岗位编号为B01-B05的岗位考核方式为:①试讲+②实践技能考核+③面试;
岗位编号为B06-B07的岗位考核方式为:①试讲+③面试。
岗位编号为B01-B07的岗位,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超过20人,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核程序
开考前三个工作日以电话、短信、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和考核办法。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如出现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逾期未参加考试的或经联系表示放弃考试的,均作为放弃考试处理。
1.岗位编号为A01-A08的岗位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直接考核”。即当面交流、沟通,了解其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直接考核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相同岗位按照直接考核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聘人选。报考岗位最终成绩结果为:优秀(直接考核成绩85-100分)、良好(直接考核成绩70-84分)或不合格(直接考核成绩70分以下),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岗位编号为B01-B05的岗位
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如增设笔试环节,则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的人员),试讲办法由学校制定。试讲要求在资料复审时告知应聘人员。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试讲合格者全部参加实践技能考核。
②实践技能考核办法由学校制定,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在试讲、实践技能考核合格者中,根据试讲和实践技能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③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④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无笔试环节的岗位最终成绩=试讲成绩×30%+实践技能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40%;有笔试环节的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20%+实践技能考核成绩×20%+面试成绩×30%。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总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岗位编号为B06-B07的岗位
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如增设笔试环节,则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的人员),试讲办法和岗位表的B01-B05号岗位试讲办法相同。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②面试办法和岗位表的B01-B05号岗位面试办法相同。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③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无笔试环节的岗位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有笔试环节的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总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进行递补。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7-87088280、0517-87088122
联系人:朱老师、张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7-87088183
联系人:李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 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 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83236078。
附件:岗位表.xlsx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