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采取“初试+面试+笔试”的方式进行。受新冠疫情影响,考试时间及安排待定,考生密切留意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公示栏及中山教育信息港招聘信息栏。
1.初试:
由各招聘单位制定初试方案,向考生公布后组织实施。
初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形式、内容、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并通知考生。经初试合格,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数直接参加面试),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应依次递补。初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计算。
2.面试:
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和《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形式、内容、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并通知考生。
(1)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带备网络资格审核确认所提供的材料原件供复核),复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若面试合格人数不足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若岗位拟招聘人数为1且面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终止该岗位招聘;
(4)面试成绩及入围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公示栏及中山教育信息港招聘信息栏公布。
3.笔试:
笔试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日期和地点:根据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公示栏及中山教育信息港招聘信息栏另行发布,请密切留意;
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招聘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①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师德规范、时事政治和综合能力测试等;②报考职员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学校管理知识、应急管理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等。笔试不指定参考教材;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60分)。
4.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各项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6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总成绩、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在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专任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职员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察,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递补情况说明及递补人员拟聘材料在2020年8月15日前报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中心审核,逾期不作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公示栏及中山教育信息港招聘信息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暂不定岗位等级。
四、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有关规定依次递补: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
(二)未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三)因个人原因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
(四)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五)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七)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八)放弃聘用资格者;
(九)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十)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以上涉及的时间期限,如上级因新冠疫情作出调整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3)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市教育和体育局、各招聘单位咨询联系电话、网络报名技术支持电话和监督投诉电话:见附件4。
附件:
1.中山市教体系统2020年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xls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