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2)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于发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时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员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公布面试成绩时同时公布。
拟聘人员签约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审定聘用资格并公示
(一)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教师的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报请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后取消拟聘资格。
(三)审定聘用资格并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审定。
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由龙岗区教育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公示7天;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及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从毕业之日起1年内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批准,未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试用期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区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在龙岗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在所聘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二)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中,中外合作办学的,按内地院校毕业生报考,且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内地院校毕业生)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到龙岗区教育局报到,由区教育局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信息查询
1、“深圳龙岗教育”微信公众号
2、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
3、考生报名系统:http://www.szkscp.com.cn/
(七)咨询电话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0755-89551913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