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邮寄报名的方式。邮寄材料包括(提交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⑤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骨干称号证书、各类荣誉证书、论文及教科研成果等;⑥其他教育教学业绩材料。材料前附《报名表》(附件2),EMS邮寄(如采用其他形式邮寄造成延迟等情况,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快件正面注明“人才引进应聘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概不退还。
(三)邮寄地点及联系人:见《2020年苏州市吴中区引进教育人才职位表》(附件1)。
(四)注意事项:应聘者每人限选报1个岗位,报名时须对照本《公告》的规定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引进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核评审
各招聘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对应聘人员进行初试(防疫期间可组织视频初试),按1:3的比例(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择优推荐进入专业考核和面试人选,并形成综合推荐材料报吴中区教育局。
吴中区教育局组织相关教育教学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进行专业考核和面试,重点考察专业特长、学术影响力、教育知名度和专业发展潜力、教育教学实绩等,按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政审)和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政审和体检
吴中区教育局会同各招聘单位共同成立教育人才引进考察工作小组,对通过专业评审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录取和聘用
通过政审和体检的拟录用人员须经吴中区人才办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名单在“吴中教育热线”网站(http://online.szwzedu.cn/)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手续。
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后,与相应学校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首聘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八、岗位待遇
到岗后经转评为江苏省、苏州市相应“名师”的,每学年经考核合格享受吴中区相应“名师”奖励。如入选苏州市、吴中区两级教育人才计划,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九、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吴中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0959。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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