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重点考察考生幼儿教育素质能力及其岗位匹配性,面试方法为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采用测试“画、弹、唱、说、跳”等幼教基本功的方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分组进行。为确保面试的合理性,按笔试成绩分组进行面试,分组采用“蛇形分组法”,面试成绩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修正后的成绩作为最终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最终面试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修正后最终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修正系数(全部进入面试考生得分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生所在面试组面试得分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即:修正系数=(全部进入面试考生面试得分之和÷全部进入面试考生数)÷(该组考生面试得分之和÷该组考生数)。
修正系数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十)体检
按考生的笔试成绩30%和面试成绩7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与学科专业知识分数又相同的,再以教育基础知识分数高的排位在前)。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小数点四舍五入)。入围参加体检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体检。
报考人员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
体检医院为具有公务员招考体检资质医院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十一)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十二)聘用
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和柯城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原为事业在编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
2020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办理聘用手续(其中研究生应提供学位证书),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在2020年8月15日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师范类毕业生2020年8月15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未取得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拟录用公示公告发布后如有放弃的,不再递补。
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年的见习期(试用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见习期(试用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执行。
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柯城区服务满5年。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数额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十三)相关政策
幼儿园报备员额教师按照《关于在公办幼儿园试行报备员额管理的通知》(柯编办[2019]14号)文件进行管理,实行编制报备,纳入实名制管理;使用报备员额的人员统一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相关待遇及管理与使用事业编制的在编人员相同,并可在同类幼儿园内流动。
三、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的幼儿园报备员额教师聘用后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人员不宜报考。
2.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报名过程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学历或专业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应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学信网)查询,下载相关信息,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纸质材料。
3.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柯城区各部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无关。
4.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等;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柯城区人事招聘主管部门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6.本次柯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046561。
7.招聘相关信息均只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和“柯城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请随时关注,不另行电话通知。
柯城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kc.zjer.cn/
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kecheng.gov.cn/col/col1499074/index.html)
柯城区教育局招聘咨询电话:0570-3032638,3026894;招聘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柯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