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核(面试)。根据《关于加强我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6〕91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本次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岗位报名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由用人单位会同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直接考核。岗位报名人数形成了竞争的,采取面试方式按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
①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临湘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②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由临湘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协同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含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由临湘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及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文件执行。
(五)公示。经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临湘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面试后,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出现招聘计划空缺的,按照应聘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各招聘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经临湘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程序办理录用(聘用)的相关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被聘人员在一个月内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在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时,要明确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办理聘用手续后,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本次所有被录用(聘用)人员,按用人单位性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并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六、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工作职责公平公正搞好引进(招聘)工作。引进(招聘)工作接受临湘市纪委监察委的全程监督。整个公开引进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临湘市委组织部会同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中共临湘市委组织部人才办,0730-3739258;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0-3720611;临湘市纪委、监委:0730-3721512。
附件:1.《临湘市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
2.《临湘市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下载:附件1、2..doc
中共临湘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