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向招聘岗位所在单位提出应聘申请。
3.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山东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须同时发至学校邮箱和应聘岗位邮箱,邮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岗位要求的条件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电子版文档,一并通过邮件发送至相关邮箱。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试讲和答辩(或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须提供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一)来校博士符合我校相关条件,年薪10万元以上,住房补贴可达50万元。
(二)学校的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山东师范大学附属高中、初中、小学等)为子女成长提供良好就学环境。
(三)学校在岗位聘任、访学进修、学科带头人培养等方面努力搭建人才成长平台。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学校联系人:张老师,13606379195;
学校邮箱:shanshizhaopin 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师范大学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