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考察由阜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公布入围人员名单时一并发布,体检、考察分别参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
2.体检前所有考生应向阜宁县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凡是提供与招聘范围与对象、报考条件不符的人员,一律取消体检资格,各学科按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往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
2020年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③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证书正在办理中的证明,须注明身份证号、学段、学科;也可提供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
(六)选岗签约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组织入围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并办理签约手续,由阜宁县教育局与拟聘用人员签定《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选岗签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个人明确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和实际选岗签约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国阜宁"、“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七个工作日。
(八)聘用
所有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须于2020年8月10日前寄送到阜宁县教育局档案室(地址:阜宁县阜城街道上海路168号二楼204室,邮编:224400)。2020年8月25日前凭报到证(往届生可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证书正在办理中的证明,须注明身份证号、学段、学科;也可提供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等到阜宁县教育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或经审核有党政纪处分等不良记录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它
1.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2.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
3.聘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2020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在阜宁教育系统从教服务期未满5年的,不办理调动手续;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辞职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阜宁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负责对本次校园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7731809。
6.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5-87737203 0515-87737202(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本次招聘公告可登陆"中国阜宁"(www.funing.gov.cn)、“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阜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阜宁县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2.阜宁县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选岗细则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宁县教育局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