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山东大学附属中学指定校区进行现场审核:
①报名表(本人签名),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④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⑤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⑥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照片,但必须在电子报名表的教师资格证编号栏注明,并于正式入职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⑧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⑨报名条件中相应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审查,同时提交《报名表》原件及报名审查资料复印件(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供招聘单位留存备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弃权,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招聘流程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实行笔试、面试说课、讲课相结合的方式。满分100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30分)、面试说课成绩(30分)、讲课成绩(40分)等进行综合排名,确定拟招聘人选。总分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
笔试、面试说课、讲课时间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结束时间确定,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山东山大基础教育集团网站和山大附中永锋实验学校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一)现场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对考生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认定,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领准考证参加笔试,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二)笔试
参加笔试者持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岗位招聘计划在3人及以下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不高于1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说课环节人员;岗位招聘计划4人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说课环节人员。入围面试说课环节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当日在山东山大基础教育集团网站和山大附中永锋实验学校网站公布。
(三)面试说课
入围面试说课环节的人员,持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说课,面试费每人70元。面试说课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分科目实施。招聘工作小组根据面试说课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参加讲课环节人员。入围讲课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说课结束当日在山东山大基础教育集团网站和山大附中永锋实验学校网站公布。
(四)讲课
入围讲课环节人员根据通知要求持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讲课。讲课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分科目实施。讲课环节结束后,按照总成绩进行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考察、体检
1.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要求,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讲课成绩、面试说课成绩、学历层次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仍相同者,一并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主要考察其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等,同时复核其资格条件。
2.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学校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五、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山东山大基础教育集团网站和山大附中永锋实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结束后,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相关说明
1.本次招聘教师为齐河县事业编制教师,除享受当地事业编制教职工工资福利外,还享受由永锋集团提供的岗位津贴。
2.公示结束后,合格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与山大附中永锋实验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正式签订事业编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骨干教师待遇按照《中共齐河县委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英才兴齐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意见(试行)》之规定执行。
4.新聘骨干教师在齐河“绿城百合”小区购买住房,给予一次性优惠(每平方米减800元)。
5.新聘任教师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其中所有公开选聘录用的骨干教师服务期须满十年,未满服务期解除聘用合同者,全额退回相应的购房优惠款。
七、其他
1.本招聘公告由山大附中永锋实验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电话:0534-8219916、0534-8219918
监督电话:0534-8219919
学校地址:德州市齐河县黄河大道中段路东
山东山大基础教育集团
山大附中永锋实验学校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