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确定拟聘人员
{157}60%的,不作为拟聘对象。
(六)资格复审
学校将根据相关情况通知拟聘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复审时需交验报名登记表纸质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类{167}证书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所提交报名登记表信息是否一致、是否真实。复审没有通过的人员不予聘用,{174}60%的,不作为补聘对象。
(七)体检
签约对象资格复审通过后到指定综合医院体检,体检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确认是否符合拟聘所需的身体条件,费用自理。按《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市级机构站点→临沧市政府→工作部门→临沧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资格审核合格,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者,报经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工作结束后,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违约责任
若出现违约的拟聘用人员,按附属协议须向学校交纳相应的违约金后,学校才给予办理解约手续和退还就业协议书。
四、有关要求
(一)学校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为事业单位专技人员,{218}5年。
(二)按照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代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招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招聘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0883-2126457(临沧卫生学校办公室)
18988330677(马老师)
13312713999(张老师)
监督电话:
0883-2160142(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83-2124315(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0883-2139422(市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督导室)
附件:临沧卫生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云南省临沧卫生学校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