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区教育局将按公开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对报名人员完成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者发放考试等通知。
㈢区教育局将陆续组织综合测试、专业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㈣考试合格者,将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参加体检(标准参照普陀区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幼儿园教师还须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心理测试和综合考核,并确定拟聘用人员。
㈤将拟聘用人员在“上海普陀?教育局”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http://www.shpt.gov.cn/jyj)。
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委办发〔2009〕40号)及《<上海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院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人〔2010〕72号)、《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18〕33号)等规定,与被录用教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纪律要求
区教育局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对所属教育单位的指导监督,严肃招考各环节的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对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普陀区教育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