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采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无生授课)和综合能力测试(答辩、教育教学综合素质展示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讲课)占面试成绩的60%;综合能力测试(答辩、教育教学综合素质展示等)占面试成绩的40%。
5.面试成绩确认: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港口镇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6.面试总成绩以满分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根据合格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及体检对象。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各项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签订就业协议
我镇与考察及体检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因考察、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我镇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四)体检
体检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
主要考察思想、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并进行资格复查,其方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后,于2020年开学前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暂不定岗位等级。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教育信息港及我镇网上公布。
(二)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因个人原因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
4.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6.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7.放弃聘用资格者;
8.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9.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760-88411085、88480768。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
中山市港口镇监督投诉电话电话:0760-88402235
中山市教体系统人才交流中心监督投诉电话:0760-89989922
附件:1.中山市港口镇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岗位表.docx
3.中山市港口镇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报名表.docx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