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绩公布
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于面试结束当天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将面试合格人选、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及汕头市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
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须在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范围内进行,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
1.教师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汕头市第一中学另行通知。
3.体检事宜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发布、汕头市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汕头市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发布。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六)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委组织部官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及汕头市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硕士研究拟聘人选,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为5年(含1年试用期)。
(八)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邮箱和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二)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首聘服务年限为5年(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年限未满自行离职的承担违约责任,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经协商在汕头市内流动的,可不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
八、招聘纪律规定和要求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招聘公平公正。由汕头市教育局党委办公室实施监督。
九、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第一中学负责组织实施。
十、有关网址、微信公众号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www.shantou.gov.cn/hrss/)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https://www.shantou.gov.cn/edu/)
汕头市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公众号:汕头市第一中学)
十一、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54-88701111
0754-88552424(汕头市第一中学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4-88837652(汕头市教育局党委办公室)
0754-88179804(汕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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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第一中学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