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择岗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阳光择岗。
六、办理聘用手续及协议签订
应届生签订就业协议,其它拟聘人员报开发区管委会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已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
1.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2.有关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3.2020年未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211工程”大学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可延期到2021年7月31日前)。未按招聘单位要求及时办理报到的。
(二)考试成绩及公示查询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jinhua.gov.cn/)
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jhk.gov.cn)
(三)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6年。
(五)本次招聘监督电话:0579-83219386。
(六)招聘简章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docx
附件2:金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docx
附件3:金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社会人员).doc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