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面试对象时,在确定比例内若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列入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1)面试形式:
职高模具钳工、职高数控、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和幼儿园教师等岗位,面试形式为技能测试(70%)和即兴回答问题(占30%);其他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占70%)和即兴回答问题(占30%)。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
①《黄岩区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一式一份)。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③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身份证明)。
④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应聘幼儿园教师B岗位的,另需提供由所任教幼儿园出具的连续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格式详见附件3)和由区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缴纳情况证明。
⑤获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⑥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打印件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已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上述各类情况以及资格复审前书面确认放弃资格复审的,由区教育局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递补工作须在面试工作开始前48小时完成。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察对象确定
在面试合格对象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体检、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录的体检、考察标准进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3.体检、考察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公示、择岗和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即体检、考察合格者)在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2.择岗: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自主选择岗位。具体岗位在面试之前公布。
3.聘用:拟聘用人员经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正式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区外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在择岗后一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不予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递补办法
本次招聘面试前48小时如书面提出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前如书面提出放弃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若出现报考人员未书面放弃面试、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被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文件签发)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1.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岗位,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取得的学历专业要求与岗位所列专业相对应。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要求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经审核认定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可接受应聘。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辅修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2.工作经历计算至2020年3月17日,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0年3月17日(本公告或招聘计划表中有专门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户籍凭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以2020年3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户籍以生源地为准)。截至2020年3月17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公告中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均指周年。
3.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4.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伪造相关材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本次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岩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黄岩区教育局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