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用面谈、面试等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先组织面谈,根据面谈结果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组织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为考察体检对象。面谈结果、面试方案、面试成绩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县优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博士研究生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县优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毕业具备聘用资格时再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调剂使用
进入“优才计划”面试环节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在引才总量和编制限额内,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进行调剂安置,对不服从调剂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服务和待遇
(一)人员管理
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二)补助政策
1、提供人才公寓,租金由县财政负担。
2、县财政给予购房补贴。3年内,在本县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本科毕业生补贴3万元,硕士研究生补贴5万元,博士研究生补贴15万元。
3、按照中共鱼台县委、鱼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人才强县的若干意见》(鱼发〔2018〕13号)精神,3年内对本次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按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1000元给予人才补贴。
六、其他
1、此次优秀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鱼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tai.gov.cn/)公布。报名人员应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未尽事宜,由中共鱼台县委组织部、鱼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鱼台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需求汇总表.xlsx.xlsx
中共鱼台县委组织部鱼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