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本公告附表学科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考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
四、聘用及其它事项
1.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计算。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2.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聘用人选的名单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七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或商调等相关手续)。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商调手续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其中,本公告附件1中的表一17至20号岗位、表四在职教师岗位递补截止时间予以适当延长,具体另行通知)。除本公告附件1中的表一17至20号岗位、表四在职教师岗位外,其它岗位递补截止时间过后仍未完成的学科招考岗位计划列入第二轮补充招考(补充招考公告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安排由市教育局负责另行发布)。
3.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市属学校岗位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无故缺席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新任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暑期岗前培训。市属学校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5.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6.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7.市属学校拟聘用人员采用按聘用合格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工作单位。公开选岗时间安排及具体办法等另行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8.本公告附件1表四在职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学校根据实际岗位设置情况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岗位。
9.市妇联所属学校岗位拟聘用人员体检、暑期岗前培训、工作单位安排及报到等相关事项由市妇联负责。
五、加分政策
1.对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
2.各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书)、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拟于笔试结束后三天内另行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新濠酒店福州教育宾馆六楼,下同)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六、正式报到时间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0年8月16日。
七、政策咨询
本次招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83340647
八、其它
1.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教育局。
2.本公告中的市属学校指福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市教育局指福州市教育局。
3.本公告招考全程工作,市属学校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受委托代为发布招聘岗位的市妇联直属幼儿园岗位由市妇联负责。各单位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0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电话、传真:0591-83340647。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5.根据榕教人〔2018〕29号文件,为缓解部分市属学校缺编及师资紧缺困难,今年市属学校拟继续通过笔、面试办法招考编外合同教师若干名(招聘条件、办法等可暂参考《2019年福州市属学校招考编外合同教师公告》〈见福州市教育局网站:
http://jyj.fuzhou.gov.cn/zz/zwgk/tzgg_47610/201906/t20190626_2926040.htm〉。具体以拟另行发布的2020年市属学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考公告为准),笔试成绩采用相应学科岗位2020年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有意向应聘的人员均需获得2020年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相应学科岗位笔试成绩。
有意向应聘福州市属编外合同教师但未能报名参与本次省统一公开招聘(含全省各地及福州市属学校岗位)的人员,可登陆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网络报名平台,在“委托考试”模块中的市属学校相应学科岗位(由于具体招考计划数未定,学科岗位计划数暂用“1”表示,具体以后续拟另行发布的2020年市属学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考公告为准)中报名,并在“报考岗位情况”栏中的“应聘考生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拟计划应聘市属学校学段学科编外合同教师岗位,参与本次省统一公开招聘相应学科岗位笔试。”。已报名参与本次省统一公开招聘(含全省各地及福州市属学校岗位)且有意向应聘福州市属编外合同教师的人员,因可取得相应学科岗位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成绩,不必另行上述操作。
后续市属学校如有招考编外合同教师并发布公告,符合编外合同教师招考公告规定条件并取得2020年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相应学科岗位笔试成绩的未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附件:
福州市教育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