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总分计算:应聘对象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省统考的成绩先折算100分制)占50%和面试成绩(100分制)占50%的比例合计,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时均保留两位小数点。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再进行面试加试。
四、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
(一)各学科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考核方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缺额时,或考生因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由报考同一学科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或体检合格放弃的,不予递补。
(二)对应考者进行信用考核,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聘用。
(三)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五、监督
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按期转正定级、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2.招聘岗位有空缺的实行补充招聘。7月上旬,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3.承担“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招募任务的市、县(区)须安排一定比例(专门岗位)用于招聘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报考者按照《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的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以上享受笔试加分的材料,须在3月27日之前向教育局人事股提交,逾期责任自负。
4.新招聘教师必须在我县服务五年。
七、招聘的其他事项
如发现在本次新任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将不予聘用。
八、教师公开招聘时间安排计划表
3月16日至3月22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县教育局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4月12日,全省统一笔试。(因疫情推迟,以省教育厅公告为准)
5月13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6月,开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工作。
6月底,各市、县(区)向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教育考试院报送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发布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招聘岗位。
7月上旬,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7月至8月,开展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
九、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屏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屏南县教育局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屏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