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布成绩
1.各岗位先进行面试,并按1:8的比例确定进入试教及笔试人选。
2.本次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教占70%、笔试占30%合成总成绩,在进入试教及笔试人员总成绩60分(含)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视情况可在试教以及总成绩均为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及体检名单于招聘结束后在学校官网公布。
(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主要是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如:现实表现、计划生育、学历鉴定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可以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聘用名单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官网公布。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政策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入职手续,享受略高于天河区政府相应的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的工资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我单位不负责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不负责聘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等任何事项。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以及其他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过程中出现证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及职位,学校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调整,并将调整后的时间及时在学校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四)本公告由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020-38630560,监督电话:020-3863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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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