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校考核(5分)
由教师所在学校组成考核组,对该教师在校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以5分制计分)须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在3月底前由学校统一上交人事科。
3.个人荣誉(5分)
(1)教学业务荣誉(限加3分):各类教学业务比赛是指任教以来在市、县名教师、教坛新秀、教学大比武(优质课)评比取得的各类奖励。
(2)荣誉称号(限加1分):先进称号必须是任教以来获得,授予单位必须是县级人民政府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
(3)学术水平(限加1分):论文或教学经验总结必须是任教以来且由县级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评奖或有刊号的教育类杂志发表及论著出版的,必须是属于任教学科或关于德育内容的。论文限第一作者,教科研优秀成果限前二名。
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90%+学校考核分+个人荣誉分。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均保留两位。
(四)拟选调人员资格复审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三门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选调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中国三门网县教育局子网站公布,不再一一通知,请报考人员关注网站信息。
拟选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报名表》(在网络报名系统中打印,需校长审核签字并盖章)、身份证、学历证书(原始学历和现学历)、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近5年教师年度考核表、近5年教学业绩手册、有关荣誉证书(与报考学科相一致的教学业务荣誉、荣誉称号、学术水平)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选调资格条件,取消选调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选调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出现合格人数达不到岗位实际选调计划人数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在资格复审期间提交材料。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资格复审结束后有放弃的,不予递补。
(五)择岗
确定选调对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单向选择选调岗位,按选调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择岗。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确定笔试成绩高者为选调对象;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教龄长的优先;教龄相同的,则年龄大的优先。
四、其他事项
1.参加选调报名的教师必须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教师分配和调动工作的若干意见》(三教〔2018〕13号)文件中所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2.参加进城选调的教师,必须征得编制所在学校的同意(签字盖章),才可以报名考试。
3.三个街道学校教师不能参加选调报名。
4.语文、数学、社会、科学等学科教师,现任教初中的不能报考小学,现任教小学的不能报考初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可以参考学历及教师资格证种类进行选报。
5.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择岗或放弃择岗的,今后二年内不得参加进城选调。
6.参加选调的教师应实事求是提供相关材料,如果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二年内不得参加进城选调。
7.近五年因有偿家教、体罚学生、违规违纪等受到党政纪处分者,不得参加进城选调。
8.择岗到城区学校的教师根据调入学校空缺的岗位数进行聘用,如无相应的空缺岗位,岗位聘用一律实行高职低聘。
9.本选调办法由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三门县教育局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