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金华浦江县教育系统招考教师公告【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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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0年2月11日
笔试时间:2020年4月11日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和学校教学工作实际需求,浦江县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考教师90名、会计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在编会计3人,在编教师27人,公办学校雇员制教师56人,浦江县仙华外国语学校雇员制教师7人(简称仙华外校雇员制教师,下同)。具体职位、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招聘范围和对象
(1)本科以上学历(国外研究生毕业的,要求本科为国内全日制院校毕业且研究生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
(2)具有浦江户籍(以公告之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生源地为浦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小学。
(3)具有浦江户籍(以公告之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生源地为浦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可以报考学前教育。
(4)本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已经被聘用为公办学校雇员制教师或仙华外校雇员制教师的人员仅能报考在编教师职位。
2.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2)具有与招聘职位(专业)相适应的资格条件;
(3)身心健康,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4年1月21日至2002年1月21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采取按职位招聘的办法,经报名、笔试、面试、教师职业素质测试、体检、考察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接受社会监督。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5∶00)。(已推迟)
2.报名地点:浦江县浦阳第二小学西门(环城西路25号,原浦江县教师进修学校)。
3.报名办法:凡符合条件者,请携带《浦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相关个人资料,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1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缴纳考务费50元。本次招考仅接受本人报名并于现场摄像。
相关个人资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教师资格证、相关技能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师范毕业生尚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学校相关说明);(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6)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曾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提供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0年7月30日前未能取得招考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全日制研究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研究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以凭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报名。
如同一职位同时招聘在编教师和雇员制教师,报考人员视作同时报考在编教师和雇员制教师。如同时招聘公办学校雇员制和仙华外校雇员制教师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明确聘用优先顺序。
4.准考证领取方式
报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4月10日下午2:00~下午5:00到浦江县教育局(新华西路76号)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2020年4月11日,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网址:http://www.zjzs.net)。
2.笔试内容:
旅游、汽修、会计职位笔试考1门,笔试内容为招考职位相关专业知识。
其他职位笔试考2门,科目分别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采用省教育厅提供的试卷(考试说明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最新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其中,小学科学、信息技术学科专业知识采用中学专业知识试卷,音乐、体育、美术、特殊教育等省厅不提供命题的科目另行组织命题。
3.笔试成绩:会计职位笔试成绩按100%计入总成绩;旅游、汽修职位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其他职位按教育基础知识(40%)和学科专业知识(60%)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4.笔试合格分:笔试合格分以裸分计算。学前教育职位,笔试成绩处在所有参加考试人数的后30%的不列入面试对象(以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计算)。其他职位若本职位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本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若本职位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取第二名至最后一名成绩的平均分为本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笔试成绩平均分以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与成绩进行计算),笔试成绩裸分达不到笔试合格分的,不列入面试对象。报考人员未参加考试的,作缺考处理。
(三)奖励加分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的,加5分。
2.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的,加3分(国外研究生毕业的,要求本科为国内全日制院校毕业且研究生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
3.已聘为浦江县教育系统雇员制教师的报考人员(含仙华外校雇员制教师),按录用后实际工作时间,每满1年加1分,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时间年限的计算截至2020年1月21日)。
4.同时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条件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县教育局将对奖励加分进行公示,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