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由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联合组织的业务考试。面向社会招聘业务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定向雇员制招聘业务考试采用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按25%计入笔试成绩;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按75%计入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考试说明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社会考试)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
笔试时间:初定2020年4月11日,上午9:00-11:30考《教育基础知识》,下午14:30-17:00考《学科专业知识》,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笔试要求: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合格分:除音乐、体育、美术外,其他学科设置《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合格分。根据实际参加考试(含公开招聘和雇员制)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与成绩,计算出各《学科专业知识》的平均分。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以60分为笔试合格分;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则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分。《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定向雇员制招聘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入围面试。
在笔试合格的面向社会招聘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音乐、体育、美术面试采用“试讲+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试讲、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总分的50%;其他学科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或技能测试其中有一项不足60分者淘汰。技能测试具体办法面试前另行通知。
面向社会招聘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定向雇员制招聘总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如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定向雇员制教师招聘因总成绩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人选时通过加试确定。
3.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考察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怀孕不能参加全程体检的,延期到下一期教师招聘时一并进行体检、考察。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因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经档案审核有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拟聘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至2020年7月31日止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不予聘用。在聘用后两年内(2022年9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3.拟聘用人员的正式聘用手续在2020年8月办理(具体以录用文件为准),聘用前须将户口迁移至工作单位集体户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4.所有聘用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不少于6年的服务期限合同,在服务期内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调离或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5.所有聘用人员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或经核实报名时个人身份为永康市事业编制的,或教师资格证书为非正常渠道获取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永康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在永康。
2.户籍认定以2020年2月6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的证书要求在2020年2月6日(含)前取得。
3.除2020年应届生报考人员外,其余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2月6日。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招聘工作中涉及人员比例计算的,均采取“四舍五入取整”的方式。
6.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如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准考证领取,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名单等)均在以下网址公告,请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政策咨询电话:0579-86468267、87101350(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永康人才网(网址:www.zjykrc.com)
永康教育城域网(网址:www.zjykedu.net)
7.所有报考人员在招聘前保持电话号码不变,以保证信息通畅。
8.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在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9.永康市人力社保及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
10.报名时相关报名详情见报名须知,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在报名前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康市教育局进行解释。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