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在笔试合格的雇员制教师报考人员中(已入围我市事业编制教师体检的人员除外),从高分到低分,招用计划数在4人及以上的,按招用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用计划数在3人及以下的,按招用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主要采用试讲形式,其中会计、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教师面试采用“试讲+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试讲、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总分的50%,试讲或技能测试其中有一项不足60分者淘汰。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各岗位的雇员制教师招用计划,在雇员制教师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学前教育普通雇员制各岗位的第一名确定为同工同酬雇员制教师体检对象。
如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招用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考察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用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怀孕不能参加全程体检的,延期到下一期教师招用时一并进行体检、考察。
(五)招用
1.拟招用雇员制教师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进行公示。
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招用资格,因此造成招用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①因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招用条件的、经档案审核有不宜招用情形的;
②未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招用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
③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至2020年7月31日止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面向社会招用的普通雇员制教师
由市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与拟招用的普通雇员制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期限6年,期满劳动合同终止。
3.同工同酬雇员制教师
同工同酬雇员制教师工资和奖金享受与同类在编教师同工同酬的待遇。
4.雇员制教师具体工作岗位由市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如遇政策性清退,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永康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在永康。
2.户籍认定以2020年2月6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的证书要求在2020年2月6日(含)前取得。
3.除2020年应届生报考人员外,其余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2月6日。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招聘工作中涉及人员比例计算的,均采取“四舍五入取整”的方式。
6.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如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准考证领取时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名单等)均在以下网址公告,请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政策咨询电话:0579-86468267、87108223(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永康人才网(网址:www.zjykrc.com)
永康教育城域网(网址:www.zjykedu.net)
7.所有报考人员在招聘或招用前保持电话号码不变,以保证信息通畅。
8.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在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9.永康市人力社保及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
10.报名时相关报名详情见报名须知,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在报名前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康市教育局进行解释。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