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布初试方案
由招聘单位负责制定初试方案,并于2020年2月24日前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上公布。
(五)初试
由招聘单位组织,于2020年2月27日至3月8日期间完成。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推荐参加复试。
招聘单位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复试人员。推荐复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为3:1,如实际符合条件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推荐复试。
(六)公布复试安排
初定2020年3月11日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公布复试具体安排。
(七)复试
复试时间初定2020年3月15日上午。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区教职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以闭卷笔试形式进行。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科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文化素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笔试内容为职业学校教师素养、学科专业建设、校企合作、学生德育、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校园文化建设等;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为传染病学、诊断学、青少年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知识、现场急救知识、儿童少年卫生学等。
(八)确定总成绩及体检人选
复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上公布复试成绩。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占50%和复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分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合格线为60分。按照同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并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上公布。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按考生的初试成绩高低决定其名次的先后排序,初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
(九)体检
以《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为标准,统一安排体检。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招聘教职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考察制
(一)聘用制
本次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转正后,按照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
(二)试用考察制
由区教育局、镇(街道)教育局、区直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符合考察要求的,继续聘用,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本方案含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年龄、年限计算截止时限均为2020年9月1日。
(三)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查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南海区教育系统在编(含试用期)教职员。
2.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3.参加我区教职员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4.违约不按期到岗的人员,3年内不得报考。
(五)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咨询电话:0757-86286126,0757-86335435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339151
本公告解释权属南海区教育局。
附件1: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0-2021学年度教职员招聘计划和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0-2021学年度教职员招聘工作日程表.doc
附件3:纸质材料提交要求和纸质材料清单.doc
附件4:纸质材料提交地址和联系方式明细表.doc
附件5: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