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及岗位胜任能力。笔试科目、大纲、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学校将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将在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环节中教师岗主要为试讲,其他岗位主要为技能操作或结构化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者可登陆公开招聘专栏查询具体面试安排。
3、成绩计算及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考试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察
考察的具体方式:请被考察人员进入具体用人部门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践和工作,用人部门需填写《公开招聘考察计划审批表》。考察周期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察期满由用人部门给予初步考察意见并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工作报告》、《考生政治表现考察表》和《招聘教师思政与品德综合考察表》,最后由人事处审核部门考察意见并确定考察结果。考察的结果将直接作为是否录用的依据。
(七)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学校将拟聘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公示后,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办理调入接收手续。拟聘人员报道后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及服务期协议书。
请拟聘人员在公示期满后六个月内办理完报到或调入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及规章制度。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学校将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照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工作安排。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59671655,联系人:董老师
监督电话(纪检委):022-59198849,联系人:宋老师
天津职业大学人事处
2020年01月
附件:天津职业大学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硕士及以下).doc
天津职业大学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硕士及以下).xlsx
学校招聘如果提前收取考试费、报名费,请仔细斟酌,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