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招聘学校负责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招聘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2020年1月20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忠山校区)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体检由招聘学校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五)考核
招聘学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师风、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和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学校按规定办理相关占编聘用手续。
(七)有关问题说明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在规定时限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岗位实行评聘分开。招聘解释权归属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1《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2020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
2.《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