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芦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无学生试讲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未按面试通知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考核
1.按照面试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报考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根据考生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并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本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芦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6521513
芦山县教育局:(0835)6521861
监督电话:中共芦山县纪委、监委(0835)6523024
附件:
1.芦山县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学校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2.芦山县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学校教师报名信息表.xls
3.芦山县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学校教师报名花名册.xls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芦山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26日
学校招聘如果提前收取考试费、报名费,请仔细斟酌,谨防上当受骗